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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司法考试主要部门法的命题规律及思路(7)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5 22:32:26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历年分值、命题规律及复习方法题型基本理论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先于执行调解与审判督促、催告特别程序判决、裁定、决定执行涉外程序仲裁法合计年份单选13211819991122221020003112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历年分值、命题规律及复习方法

题型 基本
理论 管辖 诉讼
参与 人 证据、
期间、送达 财产保
全先于执行 调 解
与审判 督促、催告
特别程序 判决、裁
定、决定 执行 涉外
程 序 仲裁法 合计 年份 单选   1  32 11 81999112  2  2 210200031 1 23    102002 211 2 2  1920032212 3122  1520042213 3122  1620052212 4122  16200611221321113182007多选  2 1 4  1 191999 1 213   1 82000 123 122124182002 31123111 4172003  42 6224 4242004  22 6224 4222005  42 8246 43020064222 6  2 4222007任

选  12     4  71999 3        252000     32  3 82002   3       32003 24    26  142004 242 2222  162005  2  2 22  82006  42 2     82007案例  45     5  141999   2 8    414200024   211  3132002 2        13152003 2 323 41 5202004 22112 6  3172005 22221 5  41820065  5 5 5   202007

  从上表不难看出民事诉讼法考查的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

  2.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的确定,法定代理人、第三人、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等。

  3.调解与审判,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等。

  4.执行程序,包括执行依据、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终结及防碍执行的有关问题。

  (一)命题规律

  通过对历年试题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发现民事诉讼法的试题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种类型单纯考查基本概念,比较简单,在试卷中所占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应该成为考生志在必得的部分。第二种类型考查某一法律条文适用的条件,它要求考生在记住条文内容的基础上加以分析,难度适中,所占比例最大,是以前考试最为重要的一种类型,也是今后考试的重中之重。第三种类型是对基本概念和适用条件的综合考查,需要考生准确掌握基本概念,从题干中提炼适用的条件,从而进行解答。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考查,难度最大,很可能成为将来考试的趋势。例如2007年卷三多选第87题,考查了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比较,这是没有直接法条依据的,必须由考生从相关的知识点中进行提炼方能解答。从近几年的考试中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的试题向综合性、应用性和模糊性的方向发展,难度不断加大。

  (二)复习方法

  在命题规律基本明晰的前提下,考生们就要以勤奋和技巧来应对司法考试,做到有的放矢。以下为大家提供一些民事诉讼法的复习方法:

  1.从正确的复习方向入手。司法考试涉及的部门法非常广泛、知识点非常庞杂,考生们必须把握关键、正确的复习方向。

  2.对基本概念的准确把握。

  3.对重点和难点知识的强化记忆和突破。先予执行的三种情况,“紧急情况”所包含的几种具体情况。

  4.与其他程序法的联系和区分记忆。

  5.注意与相关实体法的联系,把握特殊规定。

  6.训练答题技巧。

  民事诉讼法的拼题老师是陈桂明老师和潘剑锋老师,这两位的拼出的试题比较注意对容易混淆的问题的考查,其他的特点并不鲜明,考生只要熟读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教材和民事诉讼法部分的重点法条,得高分并不难。不过2008年司法考试对于民事诉讼法方面会出现变数,这就是2007年年底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根据历届司法考试的规律我们可以肯定的判断出来,变化的部分是考试的重点。新的《民事诉讼法》在再审程序、执行程序方面进行了细化,而且删除了破产清算程序。另外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要防备出大题,如调解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能会结合起来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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