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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讲义之国际法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13:20: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国际法是司法考试考查内容之一,群殴关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如何考查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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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强行法,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

  二、基本原则的特征

  A.各国公认 B.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所有领域 C.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D.具有强行法性质

  三、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

  A.1945年《联合国宪章》

  B.中国、印度、缅甸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其他国际文件。

  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2)主权最早由法国博丹提出。

  2.不干涉内政(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订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原则;

  3.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不非法使用武力,合法使用武力包括对对方侵略行为作的反击,联合国的授权。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

  6.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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