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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笔记:企业所得税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6 18:14:3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介绍司考经济法笔记:企业所得税法。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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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法律||教育网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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