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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亳州“万物春”老总一审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5 00:51:13 人浏览

导读:

诈骗七省近五万人3亿余元无法返还亳州“万物春”老总一审被判死刑图为庭审中的唐亚南李光明摄nbsp;今天(11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近10亿元非法集资并造成3.3亿余元无法返回的“万物春”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万物春”老总唐亚南一审被判死
诈骗七省近五万人 3亿余元无法返还

亳州“万物春”老总一审被判死刑

图为庭审中的唐亚南 李光明摄

  今天(11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近10亿元非法集资并造成3.3亿余元无法返回的“万物春”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万物春”老总唐亚南一审被判死刑。

  从2003年底开始至案发,唐亚南和邓书杰、胡友秀、蔡艳芳等人向亳州市谯城区工商局申请注册成立了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谯城区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唐亚南等人以柴玉侠的梅花鹿养殖场为依托,虚构集资用于梅花鹿养殖的事实、夸大梅花鹿养殖的规模及效益,以签订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为名,以返还高额利润及支付业务员提成为诱饵,开始进行非法集资。

  经审理查明:自20 04年6月至2007年3月,万物春公司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3余亿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共造成群众集资款3.34亿元无法返还。众多群众因参与唐亚南等人组织的非法集资,背负巨额债务并由此陷入生活困境。投资户周天明等人因经济损失巨大、精神崩溃而发病,终因投资受损无钱医治以致死亡;颍上县投资户彭杰在返款无望后因不堪重负上吊自杀。部分投资户为挽回损失,纷纷相互串联不断到亳州、合肥、北京等地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亚南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丁魁元、李全才、张绳坤、邓书杰、彭标、李春侠、王加洪、孙琦、王静等人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一审判决唐亚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丁魁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全才、邓书杰、彭标、李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以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两名被告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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