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质量 > 瑞馨斋酱菜等4种不合格食品北京下架

瑞馨斋酱菜等4种不合格食品北京下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1 23:12:06 人浏览

导读:

因“苯甲酸”等含量不达标准等原因,昨日,河北省任丘市瑞馨斋酱菜食品厂生产的瑞馨斋牌甜面酱等4种不合格食品,被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责令下架。本周,市食品安全办共抽取716个食品样本,不合格样本4个,抽检合格率99.44%。4种不合格样品涉及酸豆角、大头
因“苯甲酸”等含量不达标准等原因,昨日,河北省任丘市瑞馨斋酱菜食品厂生产的瑞馨斋牌甜面酱等4种不合格食品,被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责令下架。

  本周,市食品安全办共抽取716个食品样本,不合格样本4个,抽检合格率99.44%。4种不合格样品涉及酸豆角、大头菜、五香牛肉干、甜面酱4种品类。其中,3个样品都是苯甲酸不合格,据了解,长期摄入苯甲酸,会对人体肝脏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

  市食品安全办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