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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岳:比“黑名单”更重要的是杀伤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1 07:52:29 人浏览

导读:

◎李子岳博士食品安全问题是眼下的头等民生事天,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传出消息:广东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把企业信用与信贷等政策挂钩,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将责令“退市”。把食品企业的信用和贷款挂钩,将那些无良

  ◎李子岳 博士

  食品安全问题是眼下的头等民生事天,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传出消息:广东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把企业信用与信贷等政策挂钩,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将责令“退市”。

  把食品企业的信用和贷款挂钩,将那些无良商家列入“黑名单”,让其丧失信贷资格,对那些中小型食品企业来说,确实很有杀伤力。时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食品企业也不例外。而倘若真能说到做到,那些正愁着如何融资的食品企业无疑要“雪上加霜”了。

  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新加坡等一些国家早有类似规定,食品企业只要进入造假“黑名单”,不但要面临重罚,还会被列入诚信危机名单,注销企业执照,从此以后将无法再次注册公司。从点看,广东省准备建立的“黑名单”制度,其打击力度不相上下,严重违规的将责令“退市”,相当于注销企业的执照,很值得肯定。

  我国有没有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也有。据报道,我国对出口的食品实行三项制度,其中之一就是“黑名单”制度——无论在哪环节发现问题都要记录在案,作重点监管对象。为何出口食品就可以建立严格监管的“黑名单”制度,而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反而没有?令人费解。

  据说这几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民意,内容之一就是准备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规定3年以内连续3次以上列入“黑名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予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打击“黑名单”企业如此温柔,不知这样的“黑名单”能有大的威慑力?

  具体到广东的食品安全“黑名单”来说,打击制度貌似很严厉,但关键问题恐怕还要看执行。首先,把信贷和信用挂钩,对中小食品企业有杀伤力,但对那些面包店、小吃店等来说,威慑力形同于无,因为它们根本不需要向银行贷款。如何严厉打击?责令“退市”?今天“退市”了,明天又很可能再换个门面重新开业。

  其次,食品企业“黑名单”不能仅凭官方认定,而应有公众的参与,敞开社会监督渠道,让那些无良商家无处可逃。这不但可以将“黑心者”一网打尽,还可以监督执法者,不能搞官商勾结,从而堵上商家花钱将“黑”漂“红”的通道。

  而且,即便有了“黑名单”制度,又能怎样呢?再好的规定和制度,说到底都要靠执法者来落实,可是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执法不力。每一次出现问题食品后,我们都在说要严厉打击,可结果呢?因而,我个人认为,不但要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黑名单”,还要有食品监管者的“黑名单”,让那些负有监管责任的失职渎职者永远“退市”,这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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