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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09:16:20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食品的销售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接下来,关于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在我国,食品的销售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接下来,关于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生产许可证如何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食品抽样检测不合格会怎样

  食品抽检处罚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要知道生产许可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所以应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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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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