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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首次尝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13:08:09 人浏览

导读: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天津市将首次尝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实现全国联网对五大类食品进行重点监测,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了让市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天津市将首次尝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实现全国联网对五大类食品进行重点监测,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了让市民吃得更放心,市政府日前向市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今年起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四大保障体系,使高风险食品得到严格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完善本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建立红黑榜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与被监督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动态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

有关部门今年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市首次尝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实现全国联网对五大类食品进行重点监测(包括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食品;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食品)。

此外,有关部门将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评价标准。

(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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