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责任 >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 全国查问题燕窝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 全国查问题燕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10:45:23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针对近期一些地区燕窝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工商部门对燕窝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将一律停止销售,下架退市。据媒体报道,近期浙江工商部门抽查发现,一些燕

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针对近期一些地区燕窝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工商部门对燕窝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将一律停止销售,下架退市。

据媒体报道,近期浙江工商部门抽查发现,一些燕窝的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超标达350倍。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国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集中时间和执法力量,对燕窝市场进行巡查和排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一律责令商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退市后的燕窝,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品办和上级工商部门报告。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健全燕窝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准入管理,坚持先证后照。

京华时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