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监管 > 福建2种酱油1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福建2种酱油1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10:44:13 人浏览

导读:

春节前夕,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酱油、葡萄酒及果酒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96家企业生产的209批次葡萄酒及果酒,合格206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8.6%。抽查结果显示,产品质量较令人满意。此次抽查了185家企业生产及销售的197批

春节前夕,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酱油、葡萄酒及果酒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96家企业生产的209批次葡萄酒及果酒,合格206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8.6%。

抽查结果显示,产品质量较令人满意。此次抽查了185家企业生产及销售的197批次酱油,合格19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9.0%,不合格2批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苯甲酸及其盐超标;共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葡萄酒及果酒,合格11批次,不合格1批次,存在的问题是苋菜红超标。

酱油、葡萄酒及果酒是实行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抽查结果表明,随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不断深入,大多数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能从原料、生产卫生环境、添加剂管理、过程控制、检验等环节进行了较严格的质量控制,从而使产品质量安全有了较好的保障。

针对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福建省质监局已责成有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督促生产企业限期整改。该局还将继续加强对酱油、葡萄酒及果酒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督,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加工食品消费环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