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监管 > 贵州省抽查中低档白酒两个品种不合格

贵州省抽查中低档白酒两个品种不合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10:32:08 人浏览

导读: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近期白酒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全省范围内抽查的白酒产品中,仅有两个白酒品种质量较差,其余均为合格。据通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白酒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抽查结果表明:都匀市龙华权米酒加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近期白酒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全省范围内抽查的白酒产品中,仅有两个白酒品种质量较差,其余均为合格。

  据通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白酒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抽查结果表明:都匀市龙华权米酒加工店2008年12月9日生产的米酒、毕节市聂宗双白酒酿造坊2008年12月8日生产白酒因总酸、总酯等指标不合格,被判为质量不合格,其余89家酒厂生产的白酒均为合格。

  此次抽查的白酒均为中低档白酒生产厂生产的白酒品种。

(金阳时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