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巴佬未开封袋装鸡腿惊现苍蝇遭投诉
导读:
日前,市民季先生拿着一包未开封的鸡腿指着里面的苍蝇向本网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据季先生说7月5日中午,因为工作忙,便在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些方便食品充饥,当他正准备拆开一只真空包装的鸡腿时,突然发现里面有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只苍蝇,当时恶心的连午饭都没有吃下。
透过包装,记者发现,在真空包装袋的正面鸡腿表面确实有一个疑似苍蝇的异物。根据包装显示,该鸡腿为枣庄市峄志区佳华食品厂生产的“乡吧佬”香御婆系列鸡腿,生产日期(根据切边)为2010年10月份,保质期8个月。厂家在包装上还印有“本卤味系列产品选用鸡腿为原料,采用科学方法,引进先进设备,经过严格的生产工序,独家配方精制而成,它具有卫生、方便、美味之优点,无论是居家旅游、酬宾宴客、馈赠亲友,实为一种理想的食品。”以及“佳华食品,营养保健康”、“新口味、新上市”等内容。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枣庄市峄城区佳华食品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处理方式,可以为消费者退货或换货,并最多给予10倍的货物赔偿。
季先生表示:“我既不退也不换,换了我也不敢吃,总之以后再也不吃这类鸡腿了。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大家以后吃该类食品一定要看仔细!也希望卫生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够认真执法,加强对他们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确保我们消费者能购买到放心的食品!”
据枣庄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最多十倍的赔偿,并且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等进行监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在一些诉讼中,我们涉及到的是一些追诉的标准问题,那么如果尚未公开的一个信息交易案中,主要其的追诉标准是谁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下文将会将会详细分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