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数十名工人饭堂吃到变质鱼肉被陆续送院
导读:
“吃完饭不到半个小时,就感觉头晕腿软。”前日中午,南沙区某造船公司的数十名员工,吃完午饭后,突然感觉身体不适。随后陆续被送院检查治疗。据工人介绍,当天午饭中的鱼,部分已变质腐烂。
在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的病床上,药水正一点一滴地输入老陈的体内。他身上的制服还没有来得及换,家人正坐在身旁,细心照顾。床头的卡片上写着:“急性肠胃炎类”。“他们所有的人都是感觉头晕,手脚没力。”其妻表示。
老陈到船厂工作4个月,每天中午都在工厂的食堂吃饭。前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他到食堂吃饭,打了一个鱼和青瓜炒肉,还有一碗南瓜汤。
“我当时打的是鱼头,没怎么看,直接往嘴里送,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正常。”老陈皱着眉头,痛苦地表示,他吃到一块鱼肉时,感觉味道不对,便吐了出来。随即,他用筷子拨开鱼肉表层油炸的酥皮后,见到鱼肉已变质糜烂。此时,饭堂内已经陆陆续续来了近40人就餐。
随后,就餐的工友们选了老陈等4名工人,找饭堂的负责人,准备理论鱼肉究竟是怎么回事。不料,当他们赶到经理室时,4个人就开始感觉头晕,手脚没力。“当时,饭堂负责人立刻将他们转送到南沙经济开发区医院治疗。”据工人介绍,后来有近40名工人陆续被送往医院治疗。至昨日上午,还有14名工友需要继续住院治疗。所幸情况都相对稳定。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调查事件原因。而该船厂的饭堂工作人员拒绝向记者透露任何情况。(记者/郭小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商场或者超市购买商品的时候要多一个心眼,要仔细认真查看所购买商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等,超市如果售卖变质的食物是要受到处罚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