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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过期牛奶中毒顾客获20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17:57:55 人浏览

导读:

导言:6月初,天气晴朗,当瞿女士一家正准备郊游踏青时,家中老人突然发生呕吐、腹泻、发烧等情况,这让一家人着急起来。来不及多想,瞿女士一家急忙将老人送到医院。检查结束,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原来,瞿女士在和燕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牛奶。回家后,瞿女

  导言:6月初,天气晴朗,当瞿女士一家正准备郊游踏青时,家中老人突然发生呕吐、腹泻、发烧等情况,这让一家人着急起来。来不及多想,瞿女士一家急忙将老人送到医院。检查结束,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

  原来,瞿女士在和燕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牛奶。回家后,瞿女士的父亲像往常一样拿出一盒牛奶喝。饮用牛奶后不久,老人便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严重的症状。

  当晚,在老人病情稍微稳定后,瞿女士一家才发现,当天买回的牛奶已过期十多天。因此,断定老人是喝下买回的过期牛奶,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于是,瞿女士找到该超市进行协商,但超市工作人员百般推脱,在瞿女士的一再追问下,工作人员表示厂家会与其联系,但瞿女士等了好几天也未等到厂家消息。协商不成,瞿女士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想到了拨打“12315”热线为自己维权。

  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瞿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工作人员反复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食品安全法》、《消法》等相关规定,最后,该超市负责人同意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瞿女士购买牛奶价款的十倍计450元给予赔偿,同时承担500元的医疗费用。

  “这起牛奶中毒事件主要是因为超市未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之长期以来,市民在购买食品时,看价格、品牌等已成了习惯,却不重视看产品的生产日期。这样就可能买到过期或不合格的产品。”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购买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的、正规的、在当地知名度和社会信誉较高的商场超市;购买前要先查看商品的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以及蓝色的QS标志;购买前要细看包装袋上的出厂日期是否规范、清晰,是否有翻新的迹象;购买时不要只图便宜,价格越低越要引起警惕;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保留购物凭证;如发现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当地工商及卫生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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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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