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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7:10:27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爆发过许多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性命,所以在对待食品上都很关注,我国食品安全法是特别调整食品安全的法律,那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201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近年来爆发过许多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性命,所以在对待食品上都很关注,我国食品安全法是特别调整食品安全的法律,那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201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法律的调整范围是: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二、201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

  1、行政处罚的程序

  (1)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时,明确规定了三种不同行政处罚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对简易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2)一般程序是除可以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 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通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对一般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3)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昕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昕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昕证的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201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的相关知识,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要从源头解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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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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