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案例 > 金娃果冻两产品异地检测不合格

金娃果冻两产品异地检测不合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8 07:11:31 人浏览

导读:

●在合肥和常熟被当地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厂方质疑当地检测的合法性●目前该产品生产、销售未受到影响中国名牌产品“金娃果冻”两个产品“金娃酒杯果冻”和“金娃可吸果冻”分别在合肥和常熟被当地工商以及卫生部门检测不合格。东莞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在合肥和常熟被当地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

●厂方质疑当地检测的合法性

●目前该产品生产、销售未受到影响

中国名牌产品“金娃果冻”两个产品“金娃酒杯果冻”和“金娃可吸果冻”分别在合肥和常熟被当地工商以及卫生部门检测不合格。东莞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未接到相关部门的检验通知以及报告。

“金娃果冻”2007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就此,厂方质疑当地相关部门检验的合法性,目前,该厂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产品色泽、杂质、菌落不合格

记者昨日获悉,东莞产的中国名牌产品“金娃果冻”两个产品在异地被测不合格。

常熟市卫生局发布的“2008年度市售果冻卫生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显示,生产日期2008年4月1日、批号为105W318的“金娃酒杯果冻”被检测出霉菌超标不合格。

而该公司另外一个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1日的“金娃可吸果冻”则在合肥被当地工商部门检测出色泽、杂质、菌落总数不合格。

据了解,东莞市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果冻的企业之一,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其产品“金娃果冻”2007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据该公司市场部经理[page]先生介绍,他们也是才刚刚知道这件事情,目前他们已经要求当地办事处去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厂方质疑当地检测合法性

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至今都没有接到任何关于他们产品检测的通知和结果。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即使是要检测,也要给我们检测通知,要选择有效样品,如果检测样品本身是破损或者变质的,那么这个样品就是无效的。”先生说。

据记者了解,合肥当地工商部门在今年5月份对该市两个经销商抽样检查时查出金娃可吸果冻不合格,然后将检查结果公布。先生告诉记者,厂方没有接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检测结果通知。

先生介绍,此前“金娃果冻”都未被检测出有过不合格的产品,而目前他们也没有接到东莞本地质检部门对于这两种产品的检测通知。

“现在果冻市场的竞争非常大,不排除有竞争对手为了打压我们而制造此次事件。”先生告诉记者。

生产、销售暂未受影响

据了解,金娃果冻共有数十个不同种类的产品,在全国各地都有销售,同时也出口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而本次被异地检测不合格的两个产品在国内大多数市场都有销售。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东莞本地多家大型超市发现,金娃果冻被异地检验不合格的两个产品仍然有售。记者在东泰花园附近嘉荣超市看到,金娃酒杯果冻仍然摆在货架上。导购员也不知道该产品在异地被检测不合格一事。

[page]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金娃公司的生产也没有受到影响,各个产品都还在照常生产,而经销商方面也没有出现要求退货的情况。

   先生表示,金娃公司将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