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案例 > 许可证过期 还产酸梅汤 质监局将对饮料公司展开调查

许可证过期 还产酸梅汤 质监局将对饮料公司展开调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7 12:16:32 人浏览

导读:

不少冷饮摊都在销售酸梅汤。本报记者苑菲菲摄本报8月3日讯(记者苑菲菲)喝酸梅汤后闹肚子,结果发现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号早已过期。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展开调查。小吴说,自己前几天和几个朋友在中山路逛街时,购买了几杯青岛糖果饮

  不少冷饮摊都在销售酸梅汤。 本 报记者苑菲菲摄

  本报8月3日讯(记者苑菲菲)喝酸梅汤后闹肚子,结果发现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号早已过期。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展开调查。

  小吴说,自己前几天和几个朋友在中山路逛街时,购买了几杯青岛糖果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舟牌”酸梅汤,喝后都闹起了肚子。“肯定是这个酸梅汤有问题,这个生产许可证号都是过期的,是不允许再使用它来生产饮料的。”根据小吴的指引,记者进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查询网站,输入该饮料包装上的号码“370206010216”后,结果显示该许可证过期未见延续。

  3日,记者来到小吴所说的饮料销售点要买酸梅汤,店员立马推荐了这款饮料。“这比康师傅什么的都好,是青岛当地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卖了好多年了,品质绝对没问题。”看到记者担心质量问题,店员说。而在中山路、胶州路、即墨路上的多家摊点上,记者都发现了该厂家饮料的影子,主要有酸梅汤和柠檬汁两种。不时有市民上前购买,店主们均表示这两种饮料都是从青岛糖果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拿的货,非常受欢迎,有时一天能销售几十杯,从未出现质量投诉。

  3日下午4点多,记者按照包装上的厂家电话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的确在生产这两款饮料,但对于生产许可证号是否过期这一问题,工作人员则含糊地连称“不会吧”。对方表示领导已下班,明早再做答复便挂断了电话。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该生产许可证号在2009年9月份就已经过期了,并且没有提出延续申请。对此,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违规生产问题立即当场查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