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佳饮料喝出不明物,消费者道歉赔偿要求遭拒
导读:
如佳饮料里竟吃出纸巾样的不明异物,消费者提出要求厂家登门道歉并给予赔偿。对此,如佳区域销售方回应称,饮料被打开盖子后发现异物,是否属于质量问题目前尚难定论。
本月19日,金小姐和朋友聚餐喝饮料时,在如佳鲜橙味的芦荟汁饮料喝出类似纸巾的异物。事发后金小姐第一时间告知千客隆袍江店超市方,并和超市方一直催促如佳公司前来处理此事。
金小姐告知,厂方一直将此事拖到23日才派人查看了这瓶芦荟汁饮料,并于24日回复称,厂方已对发现问题的同批次饮料作了全面检查,并无发现什么异常,金小姐购买的那瓶属例外情况。厂方将以“一赔十”的方式补偿金小姐。对此,金小姐当场表示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能接受。
昨天下午,金小姐再次来到千客隆袍江店,要求超市和如佳饮料生产商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金华市太阳乳业有限公司如佳饮料区域销售侯经理也来到了现场进行协商。
金小姐提出,如佳鲜橙味的芦荟汁饮料中存在的这一异物,厂方就此应作出解释和给予消费者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侯经理称,饮料中发现的异物并不像金小姐所说的是纸巾,这其实是饮料中的沉淀凝固物。但由于发现问题的这瓶饮料盖子已被打开,所以很难判定是否属于生产质量问题。侯经理表示,此起事件厂方可以作适当地补偿,但不作赔偿处理。至于金小姐的要求,他会向厂方返回意见。
在双方协调现场,千客隆超市袍江店负责人对于侯经理所指沉淀凝固物一说表示了认同,并希望如佳公司能积极面对承担相关责任,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侯经理的答复,金小姐不能接受,并表示如果得不到厂方的道歉和赔偿,她将向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绍兴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