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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监局与大同煤监分局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1 03:32:2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山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由山西煤监局、大同监察分局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于11月14日~18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山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由山西煤监局、大同监察分局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于11月14日~18日对大同煤监分局所辖同煤集团四台矿、晋华宫矿、煤销集团新旺煤业公司、国投塔山煤业公司4座煤矿进行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抽查工作。检查组通过查看资料和井下现场检查方式对该4家煤矿企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定期检测检验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新安装的设备没有及时委托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2.矿井在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后,没有重新通风阻力测定。3.矿井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和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没有覆盖煤炭生产许可证批准的开采煤层。4.主要设备关键部位无损检测的资料不全。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的各种违法行为,要重查重处,力争通过严格的执法,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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