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 > 规范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

规范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5 20:17:54 人浏览

导读:

烟台市莱山安监局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凡是没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未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

  烟台市莱山安监局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凡是没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未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

  三是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严格把好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安全专篇)审查、试生产(运行)期间安全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

  四是严格现场复核制度,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有必要到现场复核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意见。

  五是严格实行试生产(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备案制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