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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监管局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暨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与评审标准培训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7 23:02:22 人浏览

导读:

为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精神,规范安全标准化建设及评审标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省安全监管局局会同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于11月28日至12月

为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精神,规范安全标准化建设及评审标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省安全监管局局会同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于11月28日至12月7日分别举办了两期新《条例》宣贯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培训班,共培训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等7个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等近400人。

此次培训对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背景、意义、突出特点、条款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主要内容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实施要点等进行了详细生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学员对新条例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对下一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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