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调研
导读:
12月8日,浙江省安监局于少贵副局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就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建设情况深入淳安、建德、桐庐、富阳等县(市)进行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当地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领导2011年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对杭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及其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领导重视,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
今年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多次强调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全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月30日,市安全监管局和市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杭安监管〔2011〕6号),明确凡工业产值20亿元以上或高危行业企业10家以上的重点乡镇(街道),都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其他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到2011年11月底,全市189个乡镇(街道)共有118个建立独立安监机构,占总数的61.9%;配备乡镇(街道)安监干部712人,比去年年底增加148人。其中专职安监员478人,兼职安监员234人。
二、加强管理,促进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高
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核心所在。一是力争配足、配好安监人员。在乡镇(街道)安监员人员配备方面,各地积极物色懂安全监管、会管理的人员来担任安监员,特别是关注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的大学生来充实安监队伍。如桐庐县安办与县人事局商定,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安监员年龄、专业和文化程度等情况,按照梯队建设规划,做到有计划地每年安排4—5人,并在其人员调动介绍信上注明其为专职安监员,逐年加强基层安监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对安监人员的业务培训。除了按规定乡镇(街道)安监员必须参加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监察员证以外,各区、县(市)安监局还结合机构调整人员到位情况,对辖区内新到任的乡镇(街道)安监干部立即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务等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安监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三是落实安监人员的职级和待遇。目前,杭州市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已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监管人员名单报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其中主要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事先征求区、县(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富阳市除了重点乡镇(街道)设置独立机构、主要负责人享受中层待遇以外,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合署办公的乡镇(街道),均增配一名专职分管安全生产的中层干部。萧山区对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实行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20元,对村(社区)安全员在确保职责落实和全周出勤的基础上给予岗位补助,每人每月300元,对凡未实行车贴的安监人员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燃料补贴。
三、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成立后,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十分注重对其的工作指导和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统一名称,制定规范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职责和主要负责人职责,真正做到工作有机构、办公室有场所、干事有专人、经费有保障。桐庐县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安监办”和“安监中队”,由县安委办逐一授牌。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各区、县(市)安委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指导,建立《联系人分片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措施,确定解决办法。三是明确考核目标。各地都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富阳市安委办制定出台了《富阳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办法》,经过自主申报、考核组考核评定,2010年已有6个乡镇(街道)获得“富阳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并由政府给予经费5万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5分的奖励。
于少贵副局长强调,乡镇安监工作直接面对安全生产第一线,只有充分发挥了一线的安全监管作用,才能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杭州市乡镇(街道)安监队伍起步较晚,但在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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