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顿能否不搞“下不为例”?
导读:
“整顿后,凡发现一个县(市、区)有两处非法采矿者,国土资源局局长立即停职检查!”这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日前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再次部署”从严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时发出的警告。(据《河南日报》11月23日报道)
近期河南省连续发生两起煤矿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该省国土资源厅的此次整顿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动的。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再出重拳”,师出有名。但让人遗憾的是,此番“从严打击”又是一次“下不为例”———“拳头”虽然握得紧紧的,但还是没有打出去!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过很多起煤矿安全事故。每次发生重大事故后,都会出现这样的“组合”动作:召开紧急会议———“拉网式”检查———发出严厉警告:“如果以后再发现……一定严肃处理”,诸如此类,周而复始。效果如何呢?事实已经作出了回答。无证开采的非法小煤矿从未绝迹,违法采矿行为屡禁不止,大大小小的事故时有发生。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就是因为总是搞“下不为例”。上一次“警告”说“今后”如果不改将如何如何,下一次“警告”依然这么说。每一次“今后”,都是对此前责任的赦免,也是对以前“警告”的否定———如此“警告”复“警告”,“今后”复“今后”,谁还会把它当回事呢?
政令要有权威性,就一定要“言必信,行必果”。然而,迄今为止,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外,没有听说有哪个地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因为监管不力而受到“严肃处理”。就拿河南近期发生的这两起严重事故来说,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在这次整顿中,有没有查出违法采矿的情况?如果有,为什么不按照以前的规定追究责任呢?
“三令五申”不如抓个典型。如果能像中央去年防治非典免去两名正部级干部那样,抓几个在安全生产方面玩忽职守而且我行我素的典型,摘掉几顶“乌纱帽”,相信绝大多数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再也不敢把“警告”当成“耳旁风”。果如此,违法采矿行为屡禁不止的局面才有可能得到根本的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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