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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3 09:24:43 人浏览

导读:

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宿迁市近期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保

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宿迁市近期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鼓励其他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以将风险抵押金转换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可不再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对投保单位从业人员的死亡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亡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

《办法》同时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政府相关部门在严格审核承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资质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加以确定。中标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低于3家,并在明确各自权益和运作方式的基础上组成保险共同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提取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设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处置、人员救治及表彰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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