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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7 12:38:30 人浏览

导读:

安全一直是很重要的问题,大家对于这方面也是很看重的,有时候安全方面的处理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保证金其实是不了解的,所以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安全一直是很重要的问题,大家对于这方面也是很看重的,有时候安全方面的处理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保证金其实是不了解的,所以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

  安全保证金收不收取要看实际的情况的,按照实际的情况来处理这个问题的。

  收取标准是根据合同金额来进行计算的。1000万及以下的,收取合同价款2.5%的保证金;1000-5000万的,收取2%的保证金;5000万以上的,收取1.5%的保证金。

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是多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该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据了解,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印发时间为2016年12月。距今仅施行半年,虽然这部《办法》短命,但可以看到,相比办法的“寿命”,从5%到3%的变化更具意义,更快人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国务院总理今年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表示,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用于工程维修的费用较低,大量的质量保证金属于闲置资金,因此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会影响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的履行。同时,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另一方面,企业资金充裕后,可以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调整为建筑业带来了哪些利好消息?据了解,新办法首次明确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按照《旧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的最长期限。

  三、交通事故保证金规定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需要交保证金,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需要交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安全保证金还收取吗的相关介绍,安全保证金的收取问题一直都是大家想知道的,其实这个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缴不缴纳保证金的情况,所以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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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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