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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5 15:32:41 人浏览

导读:

不可预见是指一些客观事件的发生不能提前被人感知,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和社会动荡等情况。不可预见的事件会阻扰合同的履行,《民法典》将不可预见的事件统称为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有权利解除合同。

  不可预见是指一些客观事件的发生不能提前被人感知,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和社会动荡等情况。不可预见的事件会阻扰合同的履行,《民法典》将不可预见的事件统称为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有权利解除合同。

不可预见什么意思

  一、不可预见什么意思

  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不可抗力的范围具体有如下几种:

  第一,自然灾害。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已不断提高了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但自然灾害仍频繁发生并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阻碍合同的履行。所以,我国法律将自然灾害作为不可抗力是合理的。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使当事人被免除责任。

  第二,政府行为。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发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订立合同以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某些运输合同不能履行。

  第三,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这些行为既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为,而是社会中人为的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订约时是不可预见的,因此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的事件。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不可预见事件的免责范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上述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对"免除责任"的范围作了扩大,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可遇见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由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一方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不可预见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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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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