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监管模式
导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二个专项文件精神,充分依据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和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二个规范,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特点,从安全工程管理学角度,科学建立政府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监管模式,更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结合常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际,政府安监部门以“通用规范、评审标准、实施指南”三个主要依据,通过“市、县、镇”三级政府联动,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咨询、评审”三个环节管理,积极开展“岗位、专业、企业”三个阶梯达标,督促企业持续进行“自评、整改、备案”N次改进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构建政府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管,简称政府安全标准化“四个三•N”监管模式。
1、三个主要依据
政府安监部门应重点依据AQ3013-2008《通用规范》的10个A级要素53个B级要素,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12个A级要素56个B级要素,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和相关化工专业标准化实施指南《实施细则》,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
2、三级政府联动
从地级市来讲,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全面推进实施,应从市、县、镇三级政府的纵向联动,市级侧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县级组织推进企业创建工作,镇级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创建工作流程,形成监管合力,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指导服务,不断及时发现、纠正企业在创建过程中的工作偏差,有效提高企业创建工作水平和能力。
3、三个环节管理
各级政府安监部门重点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中介咨询服务、达标考核评审“三个环节管理”的监管。重点加强对企业创建工作流程、内容、形式和方法要求的监管;对中介咨询服务质量要加强适时的跟踪监管,满足企业创建咨询服务工作要求;政府评审环节更为重要,它是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最后一个关口,这个关口必须由政府安监部门在市评审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组织达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
4、三个阶梯达标
政府在组织评审组对各企业申请达标评审过程中,应以岗位、专业、企业三个阶梯达标形式进行覆盖评审,将岗位、专业、企业达标贯穿于《评审标准》12个A级要素和56个B级要素的评审内容之中,重点对企业部门所对应要素进行抽样覆盖评审。凡班组岗位超过10%未能达标视为企业不达标,凡有一个专业不达标视为企业不达标。
5、N次改进提高
政府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进行“自评、整改、备案”等工作,不断通过N次改进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正常有效运行。企业通过首次创建达标后,应每年一至二次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评审,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落实,并将企业自评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备案确认,政府安监部门要对达标企业在每三年中进行一次复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政府安监部门通过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四个三•N”监管,有助于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有助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创建工作质量,有助于安全标准化后续工作的深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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