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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7:34:00 人浏览

导读:

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在进行商品的买卖交付的时候,买卖双方是会约定好交付的时间的,因此一旦其超过的交付时间的,就是会根据其...

  在进行商品的买卖交付的时候,买卖双方是会约定好交付的时间的,因此一旦其超过的交付时间的,就是会根据其时间来计算违约金。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

  方法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虽然计算利息的时间起点比较容易确定,但司法实践中法院错误地认定利息计算起点的情况却经常出现,如很多判决简单地以当事人结算之日作为计算起点。

  二、法律规定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则为: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三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据是《民法典》,《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工若干意见》第8条、第9条的规定。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计算逾期付款的时间时,是会根据合同的约定时间来确定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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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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