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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方法决策的基本程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1 13:23:23 人浏览

导读:

从侦查行为的阶段性来看,侦查方法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制定侦查计划的过程,它是侦查活动的开端,其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侦查的进程和结局。在现代决策思维之指导下,了解和把握侦查方法决策的基本程式对于科学决策是极为重要的。上海讨债公司认为,典型的侦查
从侦查行为的阶段性来看,侦查方法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制定侦查计划的过程,它是侦查活动的开端,其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侦查的进程和结局。在现代决策思维之指导下,了解和把握侦查方法决策的基本程式对于科学决策是极为重要的。上海讨债公司认为,典型的侦查方法决策大致可以表现为下述程式:分析侦查情势主要是分析案情,因为侦查主体对于己方状况相对而言是非常清楚的。案情的分析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现场勘查中的案情分析,即现场分析。第二阶段是侦查开始阶段对案情的分析。第三阶段是侦查过程中的案情复析。侦查决策中对案情的分析是指第二阶段的案情分析,它与现场分析虽处于不同诉讼阶段,但联系紧密,存在一种承继关系。这是因为侦查决策阶段的案情分析与现场分析所面对的几乎是同样的有关案情的材料,只不过现场分析主要为立案服务,其重点在对案情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分析判断,侦查决策的案情分析则重在为选择侦查途径、制定侦查计划服务。
1.分析案件的内容
(1)侦查开始的阶段案情分析的内容。对已经发生的案件,分析案情应在认定案件性质的基础上,按现场勘查阶段现场分析的内容进行分析。对于预谋案件,着重分析侦查对象的特点和作案意图,预谋活动的性质、过程、内容以及发展趋势。这一阶段的案情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一系列孤立、分散、零碎的材料的分析、判断、推理,形成对案情的初步认识,再现已经发生的案件情况。
(2)案情复析。侦查开始阶段的案情分析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要根据所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线索,对以前所作案情分析再次分析判断,审核已作的判断是否合乎情理。案情复析贯穿于侦查的整个过程,每一次复析都立足于对前次案情分析的评断,看其是否正确、全面,从而弥补前次分析的不足,修正或维持已订侦查计划。案情复析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判断案件的主要情节与已获材料是否相一致;侦查中发现的作案过程与已获材料是否相一致。如不一致,一般是出于勘查中的失误或判断上的错误,必须复查现场和重新推断。与作案过程相矛盾的环节、现象、痕迹甚至整个判断,都应重新认定;某些表面反常现象与案件有无内在联系。对某些看来反常无关的信息或变异现象,或一时难以解释的现象,不应轻率对待,而应认真分析、多方求证。寻找其发生的原因;对遗漏、疑点以及异常现象的反复分析。
(3)侦查缉捕之前的摹拟画像分析。查明案情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同为侦查两大任务,对于从事到人的侦查,在分析案情时必须根据案件材料反映的嫌疑人的人身特征,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形象地描绘出来。
2.分析案情的主要方法
(1)辩证分析法。侦查具有对立性,作案人为了逃避侦查,会想方设法为侦查设置重重阻碍,再加上作案形式本身的多样化,常使本来就很复杂的案情,变得更为扑朔迷离。只有辩证的分析案情,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对案件材料及其反映的案情精心筛选,去伪存真,达到主客观相一致,使案情分析更科学,更贴近已经发生案件的真实情况。
(2)心理分析法。任何涉嫌犯罪行为都可能受行为人主观心理活动驱使,因此,可以运用心理学的方法,透过作案人留下的各种痕迹、物品以及知情人描述的作案过程,分析作案人作案时的心理活动,从而为判断作案经过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条件提供重要依据。
(3)逻辑推理法。运用逻辑方法从已知案情推出未知案情,这是分析案情经常运用的思维形式。尤其在侦查伊始,占有材料不多,对案情所知甚少,往往只能借助严密的逻辑推理,提出侦查假定。
(4)直觉判断和灵感推理法。在案情分析中,侦查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和确立需要通过侦查行为加以解决的目标。为完成这一任务,除了上述三种方法外,直觉判断和灵感推理法也是不可少的一种方法,把理性分析与直觉结合起来,能有效地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它是对理性抉择起着必要的补充作用。Tag : 上海讨债公司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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