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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干部离任实现“无缝对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1 07:26:06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宿豫区不断创新干部监督机制,出台《宿豫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明确要求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离任时必须填写《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书》。上海讨债公司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干部岗位监督的无缝对接,有效防

 近年来,宿豫区不断创新干部监督机制,出台《宿豫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明确要求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离任时必须填写《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书》。上海讨债公司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干部岗位监督的“无缝对接”,有效防止和减少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的发生。

  明确交接对象。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职,在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等离任事项时,必须办理书面经济责任交接手续。

  细化交接内容。包括任职期末单位资产、负债及各项资金结余情况;任职期末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各类合同、协议;任职期末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基本建设工程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书面资料;任职期末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任职期末尚未处理办结的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离任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共财物等多项内容,涵盖了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工作的重要事项。

  规范交接程序。在宣布干部变动时,交接双方在干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填写《交接书》,并进入干部监督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凭《交接书》办理干部人事调动和工资转移手续。

  严肃交接纪律。规定离任领导干部无故拖延、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的,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后仍拒不办理的,予以组织处理。对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各项债务、担保等事项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均有离任干部自行承担。对交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两年来,该区已对16名乡科级“一把手”实行了离任交接,其中有2名干部主动还清了欠款,4名干部主动上交公款购置的电子设备,9个单位对账外欠款进行了认真清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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