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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虚拟财产交易危机与机遇并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30 01:58:51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虚拟财产交易市场已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且颇具规模。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还没有承认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这个市场完成的生意都是见不得阳光的灰色交易。但虚拟财产交易市场上每年数以亿计的交易金额和它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

  随着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虚拟财产交易市场已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且颇具规模。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还没有承认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这个市场完成的生意都是"见不得阳光"的灰色交易。但虚拟财产交易市场上每年数以亿计的交易金额和它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它、了解它。

  范先生称,由于自己在网游中信誉好,每次交易时,买家会先将钱汇入其账户中,他看到钱到账后,再将对方需要的网游装备交给对方。时下的虚拟财产交易市场中,玩家们完成交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玩家相互间完成交易,但若一方不讲信用,会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交易双方在网络游戏中找一个信誉度高的玩家做"保人",然后完成交易。范先生就曾多次做过这种担保,虽无发生过闪失,但他表示这种方式也不是很可靠;通过一些网站完成交易,网站收取5%左右的中介费用。玩家若出售虚拟财产,首先将虚拟物品发到中介网站寄卖,网站随即发布广告,有人若购买时,网站便会联系卖家。目前,像国外的IGE、EBAY、国内的淘宝网、8591、5173等网站均有这项业务。许多玩家还通过这些网站,将自己的虚拟财产卖给美国和韩国的玩家。

  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叫"代练"的职业产生了。代练,就是替玩家在网络游戏中"拼杀",帮助玩家提高等级,并向玩家收取一定报酬的职业。一些痴迷网游的玩家,因忙于日常事务而无法上网时,就找其他玩家用自己的游戏账号"修炼"。2006年,一名广东玩家让范先生帮忙找一个代练,当时范先生的妹夫没有工作,就当起了代练,广东玩家每月支付他2000元报酬,直到半年后其妹夫找到了工作,才结束了这个工作。一些人还办起了代练公司,从中赚取差价。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至少有100万人在从事代练职业。

  无序的市场

  然而,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虚拟物品权属模糊、监管缺失等原因,虚拟财产交易市场里欺诈、盗号现象司空见惯。有统计表明,73.6%的网民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因此,这个市场被人称作"遍布黄金和陷阱的灰色地带"、"盗贼横行的乐园"。

  2006年8月10日,为购买网游装备,太原一名12岁的小男孩从家中偷偷拿出3万元现金,通过民生银行坞城路营业厅汇向大连一名网友的账户中,结果对方失信。这名男孩不仅未得到所需要的装备,3万元巨款也被骗走。2007年12月8日,住在迎泽西大街鸿峰花园的男青年文某,为购网游装备,将1.3万元钱汇入卖家账户中,结果被骗。发现上当后,文某立即向警方报案。

  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此类案件屡有发生,如果是单纯的网游装备被盗,警方一般不予立案,因为虚拟财产的真实价值无法判定。若由于虚拟财产交易引发现金被骗的情况,警方会立案调查。

  近年来,对虚拟财产交易是禁止还是顺导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也曾公开提议国家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2007年2月,文化部、工商总局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虚拟货币已出现对经济金融秩序产生冲击的趋势",并下令"严禁倒卖虚拟货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也曾公开提议国家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2007年全国"两会"上,出现了有关禁止网络虚拟财产非法中介交易的议案。

  但众多专家和网友认为,全面禁止虚拟财产交易并不可行,他们列举了网游大国韩国的例子,该国早期曾立法完全禁止虚拟交易,不承认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可实施效果很差。虽然有立法,但是难以阻止现实中虚拟交易的大量进行。2006年12月14日牞该国国会审批通过了 《游戏产业振兴法》,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物品的合法性,虚拟交易也受法律保护,但严禁虚拟货币交易的中介服务,从运营商处购买虚拟物品不在禁止之列。

  虚拟财产交易市场何去何从,势必会引起人们的持续关注。(记者 武俊林 文/摄)

  庞大的市场

  元月15日上午,记者在党校路一小区内见到市民范先生时,他正在家中玩网络游戏(简称"网游")。他告诉记者,半小时前,他刚以1800元的价格卖出一款名为"仁者对甲"的游戏装备。

  对于从未接触过网络游戏的人而言,不明白什么是虚拟财产,更搞不懂它是如何实现交易的。

  互联网为人类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传奇》、《魔兽世界》、《征途》、《梦幻西游》、《天龙 八部》等一个个风靡世界的网络游戏,正日益影响着越来越多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虚拟财产主要存在于网络游戏中,专业人士给它的定义是:网络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游戏账号和角色等级,以及各种装备、游戏货币等物品,其物理上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而在网络游戏的环境中,体现为具有某些游戏功能的物品。这些物品是通过玩家付出精力、体力、时间和金钱所得,由于在现实中形成大量的网下交易而具有价值,且一些稀缺虚拟物品价格不菲,所以人们称之为 "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合理的来源渠道大致有三条:第一,来自游戏运营商,玩家从运营商处直接购买,或在游戏开始阶段由运营商赠送。第二,通过消灭游戏中的"怪兽"或完成游戏任务获得。第三,从网上和现实中的交易市场上购买。

  起初,各网络游戏运营商均禁止玩家交易虚拟财产,装备、道具等转让活动只能在"地下"操作。渐渐地,运营商发现这种交易越禁越多,而且这样的交易能满足部分玩家的需求,客观上增加了玩家的数量,于是,运营商也开始参与交易。他们纷纷推出免费网络游戏,收入来源转为出售游戏装备和道具等虚拟物品的增值服务,虚拟物品交易反而成了主流。随着免费网游阵营的日益扩大,虚拟物品交易也日益繁荣,并催生出由买家、职业道具卖家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构成的二级市场。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当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达到1.62亿人,玩过网络游戏的网民占47%,即有7614万人是网络游戏玩家,其中付费游戏用户平均月花费金额达84元。经常玩游戏的用户约有2000万人,据统计,2006年我国虚拟商品的交易总额度达到了70亿元,其中网络游戏的虚拟装备交易额就高达40亿元。人们用"遍地金银"和"金矿"等词语来形容这个市场。据《天府早报》2007年5月报道,一对"80后"的四川情侣-- 刘洪宇和王昕,在2005年中通过虚拟财产交易竟赚得350万元。

  火爆的市场

  范先生今年35岁,在太原做广告和餐饮生意。从2002年起,他开始玩网络游戏,打过《传奇》、《魔兽世界》、《剑侠情缘》、《破天一剑》、《征途》、《梦幻西游》和《神州》等网游。范先生大多时间是在《神州》中游戏,几年下来,凭着诚实守信的做人原则,他在这个网游中很有人缘,信誉极高。目前他的级别是105级,而最高级别为120级,在大陆玩家中位居前列。

  在过去的一年中,范先生通过虚拟财产交易,共获利1.3万元。范先生称,自己玩网游纯粹是出于兴趣,并非想通过它赚钱。参与虚拟财产的交易,只是在买家的要求下进行的。但他知道这些虚拟财产的交易确实能获利,只是自己由于有现实的生意要做,不可能全身心投入这个"新兴"市场。他有一位网名叫"露珠儿"的朋友,去年夏天出了车祸导致腿部受伤,养病的一个月期间,靠打网游所得的游戏币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另一位朋友在三个月中靠在《征途》中打"宝",赚了四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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