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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30 04:01:02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上,必须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协调处理好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个人隐私权利益之间的平衡。由于我国网络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是当务之急。所以,我们不能一味采用单纯的立法规范模式,虽然那样可以较为有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上,必须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协调处理好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个人隐私权利益之间的平衡。由于我国网络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是当务之急。所以,我们不能一味采用单纯的立法规范模式,虽然那样可以较为有效的保护个人隐私权,但在实践中也表现出其存在的缺陷,比如缺乏灵活性,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技术的发展等等。而且僵化的立法规范会束缚网络经济的发展,挫伤网络行业的积极性,妨碍技术的进步,失去发展的契机,使我国在网络经济领域中向国外网络业俯首称臣,不利于我国的长远利益。但是,单纯的行业自律模式也是不行的,行业自律缺乏有力的执行措施和保障手段,没有强制力,使网络隐私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使消费者对网络业失去信心,同样会阻碍网络经济的发展。因为消费者才是网络业的服务对象和利益的最终来源,没有了消费者,网络业也就不存在了。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遏制国外的网络霸权,促进我国网络业的发展和保护我国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我们必须坚持走综合利用各种措施之路。

  第一,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自律体系,加强对行业自律的监督。行业自律的作用在许多方面都显现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网络企业比政府更了解他们自己的行业。即使是制定了有关的法律,行业自律仍不会因而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会同相关的立法相结合,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使用。目前,在我国强调加强行业自律十分必要,这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同时应加强对行业自律的监督,引入第三方认证、信息中介等监督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自律性规范的落实,保障网络隐私权不被随意侵犯。这样网络消费者才可能建立使用信心,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的良性发展。令人可喜的是,最近国内众多网站纷纷宣布和出台自己保护网络隐私的条款或政策。

  第二,制定指导性的可操作性的立法规范,来落实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虽然行业自律仍是目前网络隐私权保护最有效最实际的手段,而且许多网站也都出台了保护用户隐私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是经不起严格地推敲的,并且隐私政策常常在没有通告用户的情况下被随意篡改。因此,在鼓励业界自律的基础上,应制定出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立法规范,才能为消费者的网络隐私权提供最终的保障。

  第三,注重网络道德建设,使网络道德深入人心。通过构建适应网络空间的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伦理的调节功能,使人们自觉地维护网络空间的伦理健康,尊重他人隐私,从而为控制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铸起第一道防线。

  第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无论是行业自律还是国家立法,都是一种公共保护机制,都是依靠外部力量进行规范,但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重自己的隐私权保护。这就好比为了防止小偷入室行窃,住宅小区内有保安巡逻,警署里有警察值勤,但住户自己也一定要锁好门,才会有最直接的保护效果。首先,消费者不应随意泄露个人数据;其次,消费者应自行采取技术保密手段;第三,消费者应了解网站收集使用个人数据的目的、用途等。

  第五,完善技术保障体系。“解铃还需系铃人”,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同样也将更好地解决公民隐私问题。所以,努力开发更先进的网络技术,增加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保护网络隐私权所必不可少的一种措施。

  第六,拓展全球化视野,加强国际合作隐私权已被国际社会提升到基本人权的高度,保护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各国也原则上达成了共识,只是在保护方式上存在分歧。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完善我国的隐私权制度,也是全球性视野的

题中之义。网络空间无国界的特点使得在处理有关网络侵权的问题时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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