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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1998)(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9 15:31:24 人浏览

导读:

(3)为了支持上述措施,工商界正在进行以下工作:制定保护个人信息的透明程序;以全球市场经验为基础制定为Internet接入服务提供商(IAP)和网站运营者制定指导方针和商业标准;为交互式广告和市场调研制定适当的防止违反正确规则的自律性执法机制;制定国际上普遍
(3)为了支持上述措施,工商界正在进行以下工作:
制定保护个人信息的透明程序;
以全球市场经验为基础制定为Internet接入服务提供商(IAP)和网站运营者制定指导方针和商业标准;为交互式广告和市场调研制定适当的防止违反正确规则的自律性执法机制;
制定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标准和行为规范以及建立存贮有关商业信息(例如认证实施文件)的中心机构;
通过各国政府,并与WTO(世贸组织)一起推动所有WTO成员国的电信自由化承诺的期限的确定。
与会者认为,在努力推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时要考虑和保障方方面面的社会利益。来自劳工界、消费者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与会代表认为电子商务在社会发展、城市和社区开发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与会者注意到了由工会、消费者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代表提出的社会方面的见解。

六、社会各界的观点
工会咨询委员会(TUAC)和公众利益团体的代表在会议同时举行的分会上讨论了社会问题。会议认可和赞赏公众利益团体在国际上讨论和谈判电子商务问题时的作用、地位和参与行动。TUAC通过题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挑战”的报告草案以及公众利益团体代表通过写给OECD成员国和其他国家参加渥太华部长级会议的部长们的一封信(该信已被批准为会议文件)分别阐明了各自的观点。
工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与会代表在工会咨询委员会的协调下认可了电子商务对于社会发展、城市和社区开发的重要意义,以及它对经济和社会变革的重大贡献。因此,他们呼吁各国政府和工商界在努力推广电子商务的时候要考虑方方面面的社会利益。在会议期间,工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概述了他们认为要全面获取电子商务潜在的经济和社会利益所需要考虑的重要领域。
1.改善上网条件、技能和数字化扫盲
电信网络的利用程度和使用频度是推广电子商务和形成信息社会的首要决定因素。因此,工会和消费者团体的代表们强调各国政府和产业界有必要加强数字化扫盲 (digital literacy)和教育培训。而且他们还指出让人们能以负担得起的价格使用数字化网络对于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地分享电子商务的好处,从而避免出现信息贫富差距现象是十分重要的。
2.个人隐私、信任和内容
工会和其他社会利益团体认为,为了保证数字化市场能让人们广泛接受,就要充分消除人们目前对消费者和雇员的个人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支付安全性、业务可靠性、赔付等)和散布违法及有害内容等方面的担心。这是十分重要的。他们表示支持人们为最小限度收集个人数据和最大限度保护个人隐私所作出的努力。而且他们呼吁各国政府、工商界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强化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个人隐私所必须的政策框架。这个框架是以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和相关的技术应用为基础的。
3.社会影响、成本和利益
电子商务将导致市场在空间上的扩展,以及为许多新业务奠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将会产生一系列崭新的、高技能的工作岗位。但与此同时,这种变革也会减少就业机会。
因此,电子商务对工商业、经济和社会会产生普遍的影响。为了应付电子商务对社会的冲击、规避或减少风险,确保广泛分享电子商务的利益以便有利于社会平等和生活质量,工会和消费者团体的代表强调有必要考虑社会与技术之间范围广泛的相互影响。
4.将电子商务纳入组织结构
电信网络和信息技术在公司中的应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的有力工具。然而,要取得这些成果,工会的代表呼吁要把引进新技术和工作重组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正如OECD有关技术、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的报告所描述的那样)。而且他们认为雇员们参与扩展团队工作、减少层次结构和提高员工技能的过程是使电子商务充分获利的重要前提。
5.把灵活性和安全性结合起来
电信网络和信息技术提供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灵活性,这为工商界及其雇员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这些新的选择也给社会保障体系、劳资关系及其有关人士,以及他们的运作所处的法律和政策框架提出了挑战。为了确保这些灵活性的得失要公平地加以分配,劳工界和非政府组织的与会者认为有必要更新法规体系以便使其涵盖新的工作模式,并有利于社会凝聚力。
来自工会和消费者的与会代表提出,一个真正的“全球”电子商务意味着一个国际合作框架。这个框架能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充分受惠的机会,能避免社会福利、工作条件和生活标准向下滑坡的风险。在这方面,来自工会、消费者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与会代表欢迎在评审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总体经济和社会效果方面所做的工作。他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拓宽和加强有关电子商务对就业、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的影响的调研。
来自工会、消费者团体和非政府组织认为公众利益团体有必要继续参与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他们认为这是对各国政府的法律和政策责任以及工商界推动创新、投资和就业的作用的必要补充。他们准备与各国政府和工商界一起合作为确保一个能被社会各界接受的、面向数字化经济的改革开展工作。他们认为,渥太华会议是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利益团体与各国政府和工商界之间继续进行对话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在未来信息社会的发展方面他们也将以此为基础再次开展对话。

七、下一步:实现潜能
本次会议是实现电子商务潜能、促进全球合作、进一步发展全球信息社会设置舞台的重要里程碑。与会者认为有必要在下列会议讨论主题的各领域内为迅速改革全球环境而通力合作:即建立用户消费者的信任、建立数字化市场的基本规则、加强电子商务的信息基础结构和使全球电子商务为所有人充分谋利益。
渥太华会议是迈向全球电子商务和明确未来任务的里程碑,会议推动了在全球范围内深刻认识电子商务的进程。这将有助于推动国际政策的进一步协调一致,从而使各种经济体均能充分利用新的电子平台所提供的机遇。OECD和私营部门的行动计划以及国际及地区组织的报告表明,来自不同方面的参与者都非常愿意为未来电子商务的全球合作做出贡献。
与会者强调有必要在各国政府、不同行业、私营部门、消费者和公众利益团体以及国际组织之间保持持久而有效的双边和多边的合作和定期交流信息。为达到此目的,除了OECD正在进行的工作和行动计划外,与会代表还敦促OECD:
应用研究和统计专业技术来分析和测定全球电子商务,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
定期向国际社会汇报国际上和各国在通过解决会议讨论的那些关键政策问题实现全球电子商务方面的进展情况。这些关键政策问题是:建立用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建立数字化市场的基本规则;加强信息基础结构和从电子商务充分获益。
与其他国际组织、地区性组织、私营部门和非OECD成员国一起在尽可能多的国际论坛内外促进协作和协调以推进电子商务。

第二部分 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
一、动态电子环境下按规章运行的商业
1.背景
全球网络的出现已经开始对个人交往、企业运作、政府对公民提供服务的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
同传统商业一样,电子商务也需要所有用户和产品及服务提供商的信任。开放型网络的出现所带来的急剧变化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对现有的规则框架进行修订以保证这种信任,而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制定新的规则。
今天的商业交易是通过政府制定的法律和商业自律机制的混合体进行管理的。政府很久以来就意识到,动态的贸易环境需要一种慎重的方式进行管理。它们欢迎商业自律提案作为管理商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
自律并不是一个新的现象。历史上,商业从来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机构去降低交易成本,避免和解决冲突以及建立消费者的信任,来制定自己的标准规则和实践。
电子商务的变化速度和尚未成熟的现状增加了过早的或不必要的政府管制的风险。这样,也提高了企业通过自律和技术革新来促进可信任环境的责任感。商业界本来就有很强的市场动力去培养用户,但只有在相信政府能够按照电子商务高度变化的性质,认识到应该加强对商业的领导时才愿意进行必要的投资。
有鉴于今天的规章制度是经过几十年有组织的发展和提炼形成的,所以电子商务的全球规则也必须有条不紊地加以制定。这些规则必须考虑电子商务不断变化和固有的国际性。凡是必需政府调控之处,就必须进行国际协调。因为不知道适用什么样的规则,国际上互不兼容的各国法律就会使全球市场支离破碎,产生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仅如此,一个国家的法律在他国应用,通常要求全面贯彻该国的规章制度,这就会给商家、用户和消费者带来严重问题,对电子商务也是一种威胁。因此,相互认同涉及到电子商务的法规体系(例如金融产业,包括资本和证券市场、金融服务、保险业和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法规、税务等),是至关重要的。司法权、法律协议的选择和执法问题的解决都是当务之急。
2.关于本文件
本文件第二部分旨在建立一系列基本原则,作为制定电子商务政策的框架基础。第Ill部分是在政府和其他部门合作下与居于商业领导地位的世界主要国际商业机构共同确定的行动框架的提案。该计划具体地说明商业界的行动和责任,说明商业界对政府行动的期待。这一计划可供所有有关的商业和政府机构在制定高效而透明的最基本的规章制度时作为参考。这种规章制度是稳定的、可预测的电子商务环境所必需的。
该行动计划一方面明确指出电子商务会提出许多需要政府干预的重要公共政策问题,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在某些问题上采取“放手”政策。政府于瘫在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的,例如知识产权保护、税务和消除壁垒,以鼓励建设基础设施上的公平竞争(见以下第二部分原则2)。但是在个人隐私和有害内容等问题上,商业界的解决方案,例如自律和技术工具等,比以立法方式建立电子商务的信任更加有利和有效。
该行动计划的目的是从商业界角度对政府应该处理的问题提出基本观点,并在那些通常采用市场驱动、产业导向的解决方案的领域明确地提出总体的商业行动方案。该行动计划也是对近年来各国政府在各种正式文件中强调由商业界领导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的响应。商业界接受这一任务并建议以这一行动计划为机制,以协调和透明的方式实施领导。
为了说明这一方式的有效性,本文第IV部分提供了目前已在应用或正在制定中的自律方案的成功案例汇编。最后,本文第V部分列出了为这一些计划共同工作的商业机构并对这些机构作简要介绍。
本文件作者深信,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实践和成功的项目不断提供经验及新的例证,这一文件将作为“活的文件”不断“进化”。

二、基本原则
商业界认为,如果电子商务的许诺得到实现的话,制定基本原则应当有助于形成规范电子商务的政策。我们提出以下全球电子商务的政策原则,并希望这些原则随知识的不断增加和经验的不断积累而得到进一步的扩充。
1.电子商务应该主要由非政府部门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进行领导。
2.一旦需要时,政府干预应致力于促成一个稳定的国际法律环境,允许稀缺资源的合理布局,保护公共利益。政府干预应该限于最基本的范围,而且必须明确、透明、客观、不歧视、按比例、灵活和技术上中立。
3.所有国家和国际论坛应促进和广泛运用私营部门投入和参与政策制定的机制。
4.鉴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政府的有关政策必须在国际上协调和兼容,这些政策应当具有互操作性,以便在国际化、自愿和协商一致的环境下制定标准。
5.采用电子商务进行的交易必须接受与采用与非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的相同的中立税务处理。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当与国际上已有的、早已普遍接受的制度相一致并以尽量简单的方式进行管理。
6.必要时重要的电信基础设施的法规应当尽可能减少竞争上的障碍,使新的服务和新的行业能够在一个开放和公平的市场中进行全球竞争。
7.应当通过开放和竞争的市场来参与电子商务。
8. 对用户的保护,尤其在个人隐私、保密、匿名和内容控制方面,应当通过政策加以保证,这些政策应当以自由选择、个人行使权利和产业为主的解决方案为依据,而且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
9.商业界应该为用户提供可用的手段,让他们在个人隐私、。保密、内容管理和适当环境下匿名等方面有权进行选择。
10.应该通过相互协商、教育和采用先进技术等方式取得对全球信息基础结构和全球信息社会(GII/GIS)的高度信任,以促进安全和可靠性、解决争议的有效机制的采用和私营部门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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