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拍拍向右 淘宝向左
导读:
C2C:拍拍向右 淘宝向左
在C2C领域,拍拍无疑是一支新军。而在腾讯看来,拍拍的“新”不仅仅在于它进入C2C的时间短,更在于它模式的独到。在宣布拍拍成为国内最大的免费C2C平台的文章中,腾讯援引业界资深人士的分析声称,“拍拍和淘宝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C2C经营思路”。在腾讯看来,自淘宝推出收费服务的竞价系统那天开始,“免费”的血统就不再纯真。但是腾讯可能没有想到的是,淘宝抛弃的可能不止是纯正的“免费”,还有纯正的“C2C”。
在引入B2C业务之后,淘宝的卖家群体出现了厂商和普通个人用户“鱼龙混杂”的局面。事实上,国内C2C平台卖家群体中充斥着不少中小厂商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是淘宝高调引入联想、海尔、苹果等巨头以厂商网络直销的姿态进入C2C领域却是破天荒的。有不少认因而质疑淘宝C2C血统的纯正性,因而担心淘宝中小卖家的营业额是否会受损,但是如果换种角度来思考呢?
对于在淘宝上寻寻觅觅“淘宝”的人群而言,B2C业务的引入可能给了他们更多的商品和更低廉的价格。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想,或许就能理解为什么B2C业务会被放在淘宝而非阿里巴巴名下了。由此,我们不妨更进一步大胆推测,在用“免费”的手腕吸引了大量卖家的进入之后,淘宝未来拉拢的重点很可能会更多地转移到买家而非卖家,并且通过策略的调整最终推动淘宝的人气更进一步……
当然以上的种种只是推测而已。现在我们唯一能看到的是,拍拍借助QQ的庞大用户群和免费的手腕,注册用户爆炸般增长。而淘宝在经历了初期的用户疯长之后,似乎也开始注意“质”的提升,无论是竞价系统抑或是“别具一格”的竞价系统都是这样。同样关注C2C领域的拍拍和淘宝却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拍拍向右,淘宝向左……
C2C:草根的尴尬
虽然宣布进军进军B2C,不过淘宝目前的B2C更像是C2C业务的补充而非替代品。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其B2C业务甚至可以被视为推动C2C业务繁荣的一种手段。淘宝在C2C领域的曲线策略以及拍拍和淘宝对于C2C不同的思考,也让我们不得不疑惑,C2C在热闹背后的真实面目又是怎么的?
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整个电子商务中,B2B占97%,C2C只占2%,所占份额极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您可千万别说是因为马云们的口水不够多,否则浙江人民会在今年夏天邀请您感受一下台风的洗礼,归跟到底是因为社会的诚信度不高。淘宝的支付宝虽然一直为喜爱网络购物的人士所称道,但是更多的人们依旧还是倾向于同城交易、小额交易。联想到戴尔直销业务在中国市场遭遇的瓶颈,我们或许能够明白,要让中国民众放心地为一件“看得见却摸不着”的东西打开钱包,着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社会诚信问题固然是一家网站所不能解决,但是对于垃圾信息泛滥之类淘宝网本身应该积极解决的问题,现状却依旧不容乐观。这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归咎为淘宝实行的三年免费开店策略——过低的门槛带来的后果显然就是鱼龙混杂。让人更加遗憾的是,在淘宝“人气第一”的策略下,垃圾信息泛滥的问题似乎看不到解决的尽头……
写到这,不禁想到《三联生活周刊》主笔王晓峰在博客节上的一段发言“人性的弱点就是博客的弱点”。如果把他的话引申一下,是不是可以说成“C2C的尴尬就是草根的尴尬——热情却缺乏组织”呢……
C2C何时跟免费说再见?
当然,C2C更大的尴尬可能还在后面。感受着C2C免费大礼的网民们不知道有没有想过,C2C何时会跟免费说再见呢?大多数的人的回答恐怕是没有或者很少,不过今天还打着免费旗帜的网站恐怕已经在向您的钱包磨刀霍霍了。“免费”不是一种商业模式”——淘宝虽然可以用口水掩盖住eBay的光芒,但它的行动事实上却在印证着竞争对手的判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众所周知,淘宝江湖之大,无奇不有。而淘宝上总有一群雷人,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吸引了众多的眼光。他们的宣言是:要囧一起囧,囧到你被雷同学们,带好避雷针,今天起,小记
身份证过期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换新的身份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换,也可以在异地派出所更换。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更换
两张身份证注销其中一个的办法:当事人拥有双重身份证的,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带上本人后办理的身份证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应书面说明该身份证的形成原因。
当事人的所有隐私信息都是被法律保护的,所有公民都享有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
网络销售是用第三方身份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属于交易欺诈的范畴,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