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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4 11:03:20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很多人选择到国企进行工作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国企的经营相较于民营企业是比较稳定比较好的,但是国企同样也会面临无法继续经营破产倒闭的,此时就涉及到在国企工作的员工。那么国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践中很多人选择到国企进行工作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国企的经营相较于民营企业是比较稳定比较好的,但是国企同样也会面临无法继续经营破产倒闭的,此时就涉及到在国企工作的员工。那么国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要对员工进行安置,用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申请破产重整的主体和时间是什么

  申请破产重整的主体为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破产重整的申请时间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国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国企破产的,同样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用公司的破产财产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进行优先清偿,除此之外还应对员工进行安置。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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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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