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类型 > 政策性破产 > 中国建材总公司破产 物流系统政策性破产首例

中国建材总公司破产 物流系统政策性破产首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2 02:26:20 人浏览

导读:

[焦点网新闻]中新网北京8月3日消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依照《破产法》裁定,中国建材总公司正式破产。这是中国物资流通系统第一家实行政策性破产的企业。中国建材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隶属于中国诚通控股公司的国有大型建材流通企业。自1996年起该公司开始亏损

 [焦点网新闻]中新网北京8月3日消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依照《破产法》裁定,中国建材总公司正式破产。这是中国物资流通系统第一家实行政策性破产的企业。

  中国建材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隶属于中国诚通控股公司的国有大型建材流通企业。自1996年起该公司开始亏损,到2000年4月,累计亏损5684万元。至2000年4月30日,企业资产总额为8804万元,负债总额为8895万元,负债率101%,其中47%为不良资产。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故裁定破产。由内贸局、国家工商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3个单位组成的清算组当庭成立,财产清理、人员安置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中央电视台援引内贸局有关部门透露,此后中国物资流通系统将有几十家公司陆续申请政策性破产。有关人士认为,于国家而言,现在计划经济已转变为市场经济,中国建材总公司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因不适应市场的要求而退出历史舞台,虽说有些痛苦,但实在是发展的必然。少一些拖累,对国家的发展肯定有好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