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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0:08:46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国有企业向法院申请了破产,申请被批准后宣告破产,那么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些疑问,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国有企业向法院申请了破产,申请被批准后宣告破产,那么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些疑问,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国有企业破产的程序

  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例如,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

  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条的规定,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由三项事实构成:

  1、企业经营不善。

  2、严重亏损。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这意味着,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不是由于经营不善造成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经营不善”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其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不能证明为严重亏损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严重亏损”与“非严重亏损”的区别,目前尚无明确界限。

  二、国有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国有企业的破产债务处理依然受到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的调整,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成立清算组,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制作债权债务清单等。企业破产涉及到许多专业问题,需要由专业的会计师、律师处理。

  三、企业破产后债务偿还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

  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偿还的相关内容。国有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应依照法律规定的偿还顺序依次向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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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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