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取回权
导读:
企业破产后需要处理相关债务,一般可以用于抵债的东西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还有一些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是可以取回的。这就叫做破产取回权。当然破产取回权的含义不仅如此。那么,什么是破产取回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法中的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从由管理人管理、控制的债务人财产中,取回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的权利。 破产取回权的原因和作用 破产取回权,是为了消除或者纠正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的现实财产,同法定分配财产之间的不一致现象而设立的
破产法中的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从由管理人管理、控制的债务人财产中,取回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的权利。
破产程序是对破产人财产的概括的强制执行程序,破产宣告有保全破产人占有的所有的财产的效力。破产宣告时,不论破产人占有的财产,是否为破产人的责任财产,都转移给破产管理人占有支配,未经破产管理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对破产人占有的财产加以处分。而且,法律并不要求破产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人占有的财产时,先查明破产人的责任财产。由此,破产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人的财产时,为保全债权人的共同受偿利益,实际上应当将破产人占有的所有财产不加区分的一同予以接管。这样,就有可能将原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也列入破产财产加以管理。破产管理人占有的他人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加以分配,应当允许真正的权利人取回其财产。于是,产生了破产取回权制度。
破产取回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其一是有助于财产权利人实现对财产的权利;
其二是有助于破产管理人纠正占有他人的不应用于分配的财产现象,切实将他人财产剔除于破产财产之外。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取回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主要功能在与维护财产的所有权人和支配权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对于标的物所拥有的所有权或支配权,并不会因其占有者出于破产程序而有所动摇甚至丧失,也不因债务人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而须将该项财产列为破产财产并纳入债权人共有的范围。取回权行使的结果是使标的物脱离管理人的战友而恢复被取回权人占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破产取回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虽然公司破产了,债务人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是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可以通过破产取回权的法规,将财产取回,这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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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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