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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2:32:44 人浏览

导读:

申请破产必须符合《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情形,否则法院不回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接下来,关于申请破产的程序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申请破产必须符合《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情形,否则法院不回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接下来,关于申请破产的程序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申请破产的程序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破产合并重整的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清算组接管公司。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缴交受理费,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网关于申请破产的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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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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