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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2:18:28 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有破产法律当中规定的原因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不过法院要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是不会受理的,债务人还需要提供完善的材料,这些材料就比较关键了,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务人有破产法律当中规定的原因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不过法院要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是不会受理的,债务人还需要提供完善的材料,这些材料就比较关键了,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有:

  1、持有的现金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2、可立即变现的资产数额也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界定为非主要资产)。

  据此,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出货币存款余额及可立即变现资产数额之和均低于到期债务数额,即可满足。

  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举证,主要有:

  1、通俗讲,就是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小于负债数。债务人的所有资产总额小于所有到期债务和将到期债务总额。

  2、假如债务人财务资料未作实际的资产核销,如无望的到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积压无法销售的存货、设备损坏淘汰、对外投资失败等未作损失处理,所以可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数额不能体现出客观资产状况,甚至资产总额还会大于负债总额。此时,则需要债务人进行实际的资产核销,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资产负债状况,或者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博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资产中损失数额的评估;二是无法变现资产数额的评估;三是经营能力的评估。

  债务人完成上述举证准备后,即可进行破产申请阶段。

  三、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债务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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