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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破产申请异议要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18:22:57 人浏览

导读:

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

  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那么,对于破产申请异议要怎么处理?破产申请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对于破产申请异议要怎么处理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

  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权。具体来讲,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同时,为确保法院受理裁定的正确,以及加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应允许债务人对受理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二、破产申请有哪些相关规定

  1、债务人/清算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审查时限

  这种情形,从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最长时间为30日(15+15):

  (1)审理期≦15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因该类申请由债务人提出,所以无“通知债务人期限,债务人异议期”)

  (2)延期≦15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3)送达期≦5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即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2、破产申请的撤回、驳回

  (1)受理裁定作出前可撤回。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有权审查,并以裁定的刑事决定是否准许其撤回申请;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之前已经指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2)不符合破产原因的可裁定驳回,可上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原因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对于破产申请异议要怎么处理?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关于破产申请的问题,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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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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