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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期间可以支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30 09:23:09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对企业进行清算,而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人员组成,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等的人,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可以开支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清算期间可以支出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对企业进行清算,而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人员组成,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等的人,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可以开支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清算期间可以支出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清算期间可以支出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是会产生一些费用的,可以开支,但只能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公司清算的流程

  公司清算的流程依据清算的形式而定,如果是解散清算的,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制订清算的方案,通知债权人等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公司清算一般要多久

  公司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定公告期是90天,所以一定超过3个月。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清算期间可以支出吗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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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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