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 > 普通清算 >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3:31:39 人浏览

导读: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就会进入清算程序,对债权人的债务也要偿还,但是破产财产的偿还范围不仅限于此,是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的,就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的办法、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就会进入清算程序,对债权人的债务也要偿还,但是破产财产的偿还范围不仅限于此,是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的,就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的办法、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的办法

  (一)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是连带保证的,则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

  (二)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一)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二)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

  (三)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四)接受破产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