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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3:47:31 人浏览

导读:

从我国《破产法》出台以来,和解程序、重整程序以及破产清算程序构成我国破产制度的核心,我们都知道申请破产是有条件的,那申请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从我国《破产法》出台以来,和解程序、重整程序以及破产清算程序构成我国破产制度的核心,我们都知道申请破产是有条件的,那申请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1、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2、报明破产债权,应当遵守法院规定的期限,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不能成为破产债权,不得以破产人的财产受偿。报明破产债权的方式,是向法院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债权数额和形成债权的原因,并提出必要的证据。

  3、法院对于报明的债权,必须进行调查。参加调查的主要人员是破产管理人,另外还有破产人和已经报明债权的破产债权人。对于申报的债权,破产管理人和破产债权人可以提出异议,由法院审理确定。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已经消除的债权,即可确定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持有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和破产人财产的分配。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表达意志的组织,由所有登记的破产债权人组成,由法院召集和主持。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清算和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叫做破产财团。在破产宣告时和破产程序进行中,一切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以及将来可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都属于破产财团。破产财团由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变价和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申请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申请破产不仅需要满足实体性条件,例如公司不能继续经营下去,还需要满足程序要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启动破产程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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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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