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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1 19:01:23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文号:辽政传[1996]27号今年以来,各地区十分重视企业破产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实施企业破产作为资产重组,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各地区在实施企业破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传[1996]27号
今年以来,各地区十分重视企业破产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实施企业破产作为资产重组,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各地区在实施企业破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企业破产工作方针,继续推进企业破产工作。各地要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依法破产、规范运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企业破产工作方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企业破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破产工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全局和资产变现、资产重组、职工安置、机制转换等实际实施企业破产。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坚持破产条件,依法破产。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按照国发(1994)59号文件执行,非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按照《破产法》实施。要把实施企业破产的重点放到对本地区及全省优化结构有重要意义的工业企业。流通、外贸、建工等领域的企业,年底以前原则上不再公告破产。当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已终结破产企业的呆帐核销以及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机制转换和资产重组上。
  二、继续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各地要在准确界定破产企业资产的基础上,指定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做好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要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的规定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准确,保护好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三、制定破产预案除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外,要有人民银行参加,并认真听取其意见。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债权人损失。预案制定中遇到的问题,要与银行等主要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确保破产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尽量采取竞价等方式实现破产资产变现。各地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破产资产变现的同时,要尽可能采取竞价的办法,以评估价格作底价,通过产权市场拍卖、招标等竞价交易方式实现资产变现。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破产资产整体收购、依法转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妥善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确保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特别是整体收购企业,要建立新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新的用人机制,避免由于安置破产企业富余人员拖垮优势企业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辟新的就业门路,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六、切实抓好破产企业的资产重组以及重组后的机制转换。要把企业破产作为破产企业新生和扩大优势企业的有利机遇,切实重视和加强破产企业资产优化重组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通过“三改一加强”,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综合治理手段,加快破产企业重组后的经营机制转换和本地区资本结构的优化。
  七、加强对企业破产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实施企业破产工作的经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政府提出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规范企业破产的工作制度和办法。要加强企业破产组织领导机构,充实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使企业破产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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