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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清算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7:23:23 人浏览

导读:

每个公司建立之初,都会考虑到以后万一公司破产的问题。很明显一旦破产,就会面临许多问题。但清算问题最为让人头痛。很多人总是把清算和破产混为一谈,但其实很明显,这两个词存在着明显差异。那么什么是破产和清算,破产与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每个公司建立之初,都会考虑到以后万一公司破产的问题。很明显一旦破产,就会面临许多问题。但清算问题最为让人头痛。很多人总是把清算和破产混为一谈,但其实很明显,这两个词存在着明显差异。那么什么是破产和清算,破产与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与清算的区别

  公司清算可以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公司解散时如果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就不需要破产。公司清算与公司破产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

  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

  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什么是破产和清算

  1、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公司破产有多种含义,但法律意义上公司破产则是指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多数债权人和兼顾债务人的利益,经公司(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受理,并依照法定程序将公司(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分配给债权,并一举解决所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特定程序。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解散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多数情况下都要产生清算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况外,在公司因其他解散后,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正常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根据以上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就不需要司法权的介入,这种情形属于普通清算,是公司清算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清算方式。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这种情况属于特别清算。

  3、公司清算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破产清算。公司的破产清算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直接的破产清算,二是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破产清算。直接的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在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宣告公司破产,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依法解散后,清算组(不论是公司自行组成的还是法院指定组成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三、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时,在财产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这时,公司清算就由非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公司清算与公司破产区别表现在:一是清算的性质不同;二是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三是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上就是破产与清算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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