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口子丈夫坐出租丢现金妻子坐公交丢票据
导读:
2日上午,市民王欣兴冲冲地来到公交总公司恒生分公司三队,领回了不慎丢失的3万元票据。“我丈夫前两天刚丢了两万块钱,我要是再把票据丢了,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票据完璧归赵让王欣长舒了一口气。
据王欣讲,1日上午8点多,王欣在泺口服装城乘坐K90路公交车,准备到红庙下车,到站时由于正好接了个电话,加之下车匆忙,便把随身携带的纸袋丢在了公交车上。
“纸袋里有半年来出差积攒的3万块钱发票。”王欣说,到了单位她才发现袋子丢了,当时就蒙了。情急之下,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打了车队的联系电话,没想到袋子已经被驾驶员李萍捡到交给车队了,大家正为找不到失主而犯愁呢。
2日上午,王欣赶到车队,领回了票据。她说,前两天自己的丈夫在乘坐出租车时刚丢了两万块钱,还没找回来。没想到自己也这么粗心,把票据丢了。
王女士一边道谢一边说,这些票据要是找不回来,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人章遗失登报声明是指法人章在遗失后,登报声明此章无效的一种防止公司损失的措施,登报声明只需要找到合适的报刊,将声明内容发送到报刊并付费即可。法人章遗失的补办流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有: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
票据追索权诉讼时效是不可以中断的,超过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即消灭。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的,票
一张票据上能够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包括有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