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应收票据的核算
导读: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进行商品交易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一、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
取得应收票据时,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无论是带息商业汇票还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均应按其面值入账。其账务处理为: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
2.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值的计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
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下面我们主要分析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中票据期限的计算问题。
应收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数”表示。即采用票据签发日与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计:60天
“算尾不算头”:
7月:31-18=13天
8月:31天
9月:16天
合计:60天
所以到达期日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数”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数月后的对日计算,而不论各月是大月还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签发,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16日。如果票据签发日为月末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签发,1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月28日或29日;若2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3月31日;若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4月30日,以此类推。
2.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若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
三、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过程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应收票据到期值
第二步:计算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日数
其中:贴现日数=票据期限-已持有票据期限
第三步:计算贴现收入
贴现收入=到期值-贴现利息
第四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小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大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例如:2001年4月30日以4月15日签发60天到期、票面利率为10%,票据面值为600000元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6%。计算过程如下:
(1)票据到期值=600000+600000×10%÷360×60=610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
先计算到期日:4月15日签发,60天到期,到期日为6月14日。计算过程为:
4月:30-15+1=16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计:60天
再计算贴现天数:从贴现日4月30日至到期日6月14日,共计45天,计算过程如下:
4月:30-30+1=1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计:45天
贴现利息=610000×16%÷360×45=12200(元)
(3)贴现收入=610000-12200=597800(元)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97800
财务费用 2200
贷:应收票据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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