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电取暖热费报销难
导读: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杨璞)目前,哈市有10多个新型住宅小区采用电热膜、电传导暖气等电取暖方式,今冬,这部分居民反映,用电取暖报销难。
家住道里区通江胡同9号楼的李先生家是分户电取暖,什么时间供暖全凭自己掌握,一个供暖期的电费要高出平时电费7倍多。好在他所在的单位能报销大部分,但今年报销热费时,却在发票上出现麻烦。
李先生说,小区入住时就采用电取暖,每户都是分立的电加热供暖系统。过去几年只要物业出示房屋面积证明、开具热费三联发票,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后,按他所应享受的取暖住房面积标准给予热费报销。但今年却遇上新问题:单位财务制度出台新规定,只承认出具的热费专用发票,其余票据均不予报销。
为此,李先生不断找物业公司要求开具正规热费发票,但物业说,他们没有供热登记,没有新版热费发票,故无法开具新热费发票。对此,李很闹心:本来可以报销的热费,今年可能要自行承担了。而像李先生这种情况的市民不在少数。
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市供热办有关人士,对方说,最近接到多起电采暖报销难的反映。李先生可持此项电费收据和物业部门的相关证明,按照其应享受的供热面积得到与热费报销等值的电取暖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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