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汇票范本
导读:
汇票的出现,促进了商事交易,是一种不错的支付方式。但是汇票也有严格的书写规范,错误的书写可能会导致汇票不产生法律效力,故当事人需要十分注意。更多关于银行电子汇票范本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企业办理托收承付手续时,应填制一式五联的托收承付凭证:
第一联为回单,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章退给收款人;
第二联为贷方凭证,由收款人开户银行作为贷方凭证;
第三联为借方凭证,由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借方凭证;
第四联为收款通知,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
第五联为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银行转给付款人作按期付款的通知。
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 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 确定的金额;
(3) 付款人名称及账号;
(4) 收款人名称及账号;
(5) 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6) 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7)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8) 合同名称、号码;
(9) 委托日期;
(10) 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身份认证管理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具备识别接入点银行身份的功能,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之间各类业务活动的不可否认性、数据完整性及传输保密性,以接入点银行准入、退出管理规则为依据,以接入点数字证书的新增、变更、废止为手段,包括依据规定受理接入点银行申请,进行接入点信息维护等具体事项。
数据信息交换功能: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连接,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为数据信息接收验证、登记存储、发送或转发“中介”,实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业务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业务的数据信息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商业汇票资金清算数据在本系统与支付系统之间传递。
登记存储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能对每一笔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融资行为、结算行为和纸质商业汇票票面内容及流转过程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在数据库中存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通过该模块可为各行客户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实行集中登记存储,并提供互联互通的流通转让平台,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各项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1993年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汇票办法》
2000年以来,我国商业汇票市场规模迅速扩张。
2005-2006年,家电、钢铁等行业的核心企业,提出基于便捷流通和集团管理目的的票据电子化需求。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分别推出满足企业需求的电子票据业务。
2007-2008年,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崛起,市场巨大需求和市场竞争的压力,迫使各个商业银行纷纷推出电子票据业务。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ECDS项目立项。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ECDS上线。
汇票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常见的,但是在商事交往活动中,是常见的支付方式。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银行电子汇票范本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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